2014年徐州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点可达300个
近日,徐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到2014年底,徐州市将逐步构建以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枢纽,以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以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规划,到2014年徐州市将完成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届时,徐州市区90%以上回收人员将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交易,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二次污染。试点期间,市区将整合、改建、新建社区(村)回收点300个,镇级回收站29个,分拣中心4个,集散交易市场2个,报废汽车拆解中心1个。
按照1—2万人居住人口设置一个回收点的原则,其中鼓楼区、云龙区各50个,泉山区60个,铜山区80个,贾汪区40个,开发区20个,每个回收点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按照每个镇设置1处回收站的原则,除主城区外,市区范围内共设置29个回收站,其中贾汪区7个、开发区2个、铜山区20个,每个回收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
此外,以整合现有分拣中心为基础,通过改建和新建两种模式,在徐州鼓楼区、云龙区、贾汪区、铜山区各规划设置1个分拣中心,原则上每个占地在20亩以上,年分拣加工能力5万吨以上。在徐州鼓楼区、铜山区各设置一个集散交易市场,每个占地200亩以上,年处理量20万吨以上。对泉山区范围内现有的1家报废汽车拆解中心,进行改造升级。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今年9月起,各县(市)区政府,特别是主城区,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证照齐全的网点予以规范利用和改造提升,逐步推行“七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将回收网点纳入规范化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回收行业经营秩序。
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初步确立的基础上,我市还将积极构建再生资源电子服务信息系统、回收管理系统、统计指标汇总系统和主要品种价格发布系统相结合的再生资源电子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再生资源产生单位与回收、分拣和加工企业的实时联接和信息共享,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跨越式发展。
根据规划,到2014年徐州市将完成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届时,徐州市区90%以上回收人员将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交易,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二次污染。试点期间,市区将整合、改建、新建社区(村)回收点300个,镇级回收站29个,分拣中心4个,集散交易市场2个,报废汽车拆解中心1个。
按照1—2万人居住人口设置一个回收点的原则,其中鼓楼区、云龙区各50个,泉山区60个,铜山区80个,贾汪区40个,开发区20个,每个回收点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按照每个镇设置1处回收站的原则,除主城区外,市区范围内共设置29个回收站,其中贾汪区7个、开发区2个、铜山区20个,每个回收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
此外,以整合现有分拣中心为基础,通过改建和新建两种模式,在徐州鼓楼区、云龙区、贾汪区、铜山区各规划设置1个分拣中心,原则上每个占地在20亩以上,年分拣加工能力5万吨以上。在徐州鼓楼区、铜山区各设置一个集散交易市场,每个占地200亩以上,年处理量20万吨以上。对泉山区范围内现有的1家报废汽车拆解中心,进行改造升级。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今年9月起,各县(市)区政府,特别是主城区,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证照齐全的网点予以规范利用和改造提升,逐步推行“七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将回收网点纳入规范化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回收行业经营秩序。
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初步确立的基础上,我市还将积极构建再生资源电子服务信息系统、回收管理系统、统计指标汇总系统和主要品种价格发布系统相结合的再生资源电子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再生资源产生单位与回收、分拣和加工企业的实时联接和信息共享,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跨越式发展。